故事來源
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史書《史記》
發生時間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
發生地點
主要人物
故事簡介
大將軍屠岸賈凶暴殘忍,專權誤國,陷害忠誠正直的大夫趙盾,在他的慫恿下,晉國國君下令:抄斬趙氏滿門。一夜之間,趙盾和他的兒子趙朔、家屬、奴婢等總計三百餘口,倒在血泊中,做了冤鬼。趙朔的夫人莊姬公主,因是國君的胞妹,幸免於難,被送回內宮居住,此時她已懷有身孕。
幾個月以後,莊姬公主生下一個男嬰,取名趙武,但這一切都逃不過屠岸賈的眼睛,他早已下令,把內宮封鎖起來。莊姬公主以看病為名,把趙家的摯友、鄉間醫生程嬰召進內宮,含淚請求程嬰救孩子出宮。程嬰把趙武放進藥箱準備帶出宮門。守將韓厥見程嬰一腔正義,十分感佩,放走程嬰和趙武,自己拔劍自刎。屠岸賈追查不到趙氏孤兒的下落,氣急敗壞,宣布要把全國半歲以內的嬰兒全部殺光。
為了保全趙氏孤兒和晉國所有無辜的嬰兒,程嬰與退職年邁的大夫公孫杵臼商議,用假相瞞騙屠岸賈:程嬰獻出自己親生兒子代替趙氏孤兒,公孫老人頂替救孤藏孤的罪名,然後由程嬰親自去向屠岸賈告發。屠岸賈聽信了程嬰的舉報,殘忍地殺死了公孫老人和“趙氏孤兒”。晉國上下目睹了這場血腥屠殺,敢怒而不敢言,人們在背後無不切齒痛罵程嬰的賣友求榮。程嬰面對這一切,只有強忍悲憤,默默承受。
十幾年來,程嬰苦心教育,把趙武培養成一個文武雙全的青年。為了接近屠岸賈,他讓趙武認屠岸賈為義父。終於有一天,他把真相告訴了趙武。在守邊歸來的大將軍魏絳的鼎力相助下,趙武拔劍刺向仇人,並告之自己便是他斬不盡、殺不絕的趙氏孤兒。元代(公元1206年——公元1368年)雜劇《趙氏孤兒大報仇》曾於1775年被法國著名文學家伏爾泰翻譯成《中國孤兒》,在歐洲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傳統京劇
劇情:晉靈公無道,荼害百姓。趙盾勸諫不聽;奸臣屠岸賈殘害趙盾全家。趙媳莊姬公主避入宮中,產生一子, 由趙門客程嬰喬裝救出。屠岸賈聞公主產子,進官搜孤不得,下令十日內若不獻出嬰兒,即將國中與孤兒同庚的嬰兒均殺死。程乃與公孫柞臼計議,程嬰舍子,公孫捨身,救出孤兒。後孤兒成人,魏絳回朝,怒打程嬰。程述真情, 回府繪圖,告知孤兒過去情景。孤兒遂與魏絳等,計誅屠岸賈報仇。
196年,王雁就京劇《搜孤救孤》基礎,參考秦腔改編。由馬連良飾程嬰,譚富英飾趙盾,張君秋怖莊姬公主,裘盛戎飾魏絳,各有精彩唱段。春秋時代,晉國的大臣趙盾輔佐晉襄公,使國家越來越富強。襄公死後,其子晉靈公繼位,荒淫無道,殘害臣民。趙盾多次勸諫,靈公不但不聽,反而懷恨在心,趙盾不得已而出逃。後來他的兄弟趙穿發動政變,殺了靈公,擁立襄公的弟弟即位,為晉成公。這時趙盾又被請回來,主持朝政。他的兒子趙朔娶了成公的姐姐為夫人。成公死後,兒子景公繼位。大夫屠岸賈原是晉公的龐臣,一貫助紂為虐,對趙氏早就恨之入骨。他對景公說:“靈公遇難,禍首是趙盾,以臣弒君,應當滅族。”這時趙盾已死,景公就把趙朔一族全部殺死。趙朔的妻子因系公主身份,倖免於死。她回到王宮,生下遺腹子。屠岸賈聽說後,到宮中搜尋,想斬草除根。公主把嬰兒藏在褲子裡,屠岸賈沒有搜著。在這危難之時,趙氏的兩個門客公孫杵臼和程嬰決心把趙氏孤兒救出來。於是二人定計,買了別人一個嬰兒,由公孫杵臼抱去藏起來,然後程嬰去向屠岸賈“告密”,說趙氏孤兒在公孫杵臼處。屠岸賈領兵抓到公孫杵臼和那個嬰兒,當即處死。這時程嬰卻偷偷跑到王宮,抱出趙氏嬰兒,逃到偏僻的山林里躲藏起來。孤兒長大,取名趙武,十五年後景公得了重病,讓卜者占卜,卜者說生病的原因是錯殺了功臣。大臣韓厥一向和趙氏關係親密,此時便趁機向景公說:“趙氏世代有功,被錯殺滅族,老百姓都為之不平,應當恢復名譽,給予重用。”於是景公聽了韓厥的話,派人把趙武和程嬰接進宮來,讓趙武繼承了趙氏原來的俸祿、封地。趙武又奉景公之命,殺死了屠岸賈。後來趙武的曾孫趙襄子和韓氏、魏氏三家分晉(戰國時代從此拉開序幕),建了趙國。邢台為邢侯之邢國,也為趙襄子之趙國,(邢台為趙襄子封地和趙國前期首都、後期的陪都)故稱邢台為邢襄故國、邢襄舊地;邢台又名襄國,是項羽給起的名字,也是以此地為趙襄子封地,所以以襄子諡號起名。
1960年,王雁就京劇《按孤救孤》基礎,參考秦腔改編。由馬連良飾程嬰,譚富英飾趙盾,張君秋怖莊姬公主,裘盛戎飾魏絳,各有精彩唱段。
元雜劇
作者
紀君祥,一作紀天祥,元大都人(北京),屬於年輩較早的作家。與李壽卿《伍員吹簫》,鄭廷玉《看錢奴》為同代人。
題材來源
元雜劇《趙氏孤兒》全名《冤報冤趙氏孤兒》,又名《趙氏孤兒大報仇》。元雜劇《趙氏孤兒》是一部歷史劇,最早見於《左傳》,情節較略;到司馬遷《史記·趙世家》,劉向《新序》《說苑》才有詳細記載。
故事梗概
元代雜劇作品,內容敘述晉靈公武將屠岸賈僅因其與忠臣趙盾不和與嫉妒趙盾之子趙朔身為駙馬,竟殺滅趙盾家300人,僅剩遺孤被程嬰所救出。屠岸賈下令將全國一月至半歲的嬰兒全部殺盡,以絕後患。20年後,孤兒長成,程繪圖歷教史實,終報前仇。作品描寫了忠正與奸邪的矛盾衝突,揭露了權奸的兇殘本質,歌頌了為維護正義、捨己為人的高貴品質,氣勢悲壯,感人肺腑。
故事改編
1.把故事背景由晉景公改為晉靈公。
2.把孤兒宮中藏改為宮外撫養。
3.把孤兒深山長大改為仇人屠岸賈收為義子在屠府長大後殺屠報仇。
4.把被請封的韓厥改為放孤後自殺。
5.把趙盾門課公孫杵臼,程嬰改為老宰輔和草澤醫生。
藝術特色
1.結構緊湊簡練
2.人物形象鮮明
3.悲劇性
地位影響
元雜劇中最優秀的歷史劇之一,王國維評價:"即列於世界大悲劇之中,亦無愧也."它是第一個傳入歐洲的中國戲劇.英國劇作家威廉赫察特改編為《中國孤兒》,在英國文化界引起重大反響。他在獻詞中說:“其中有些合理的東西,英國名劇也比不上。”元雜劇《趙氏孤兒》被法國著名文學家伏爾泰於1775年翻譯成《中國孤兒》,在歐洲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潮劇曲目
20年代
(又名《程嬰救孤》)
晉,駙馬趙朔之父盾壽誕之日,遭下大夫屠岸賈所辱,努打岸賈,岸賈懷恨在心。一日岸賈奉旨傳命趙朔,私毀詔書,大耍無賴,公主怒,命婢毆打,屠岸賈乘機誣趙家父子犯上違法。晉王聽信,命岸賈帶兵抄斬趙家父子。千鈞一髮之際,懷孕滿月的公主被家人程嬰所救,逃出趙府。岸賈為斬草除根,到處搜捕趙府孤兒。程嬰仗義,把親子代替趙府孤兒獻與,保存了趙家孤兒。
[考釋]故事見《東周列國志》,南戲有《趙氏孤兒冤報冤》,元雜劇有《趙氏孤兒》,明傳奇有《八義記》。我國京劇及地方劇種多有此劇目。潮劇此本系20年代演出本。本事見《潮劇劇目綱要》。
50年代本
春秋時晉國佞臣屠岸賈誣陷趙盾,殺其滿門。因搜遺孤趙武不得,下令如十日內不獻出此兒,即將國中所有與趙武同庚的嬰兒殺死。趙盾門客與公孫杵臼定計,以程子假冒趙武,藏於公孫家,並由程向屠出首,以取信於屠。屠果在公孫家搜出嬰兒,遂將公孫與嬰兒一同處死,從而保全了趙氏後代。及後趙武報仇。[考釋]編劇:陳名振。1955年,賽寶潮劇團演出。玉梨潮劇團、源正潮劇團也曾演過此劇目。
80年代本
春秋時期,晉侯偏聽讒言,誅殺秉忠直諫的相國趙盾,貶逐屢立戰功的韓厥,致老臣公孫杵臼憤而棄官。隨後又命佞臣屠岸賈,帶兵抄斬趙家滿門。草澤醫人程嬰聞訊闖進官內,救出趙氏孤兒。不料事被發覺,屠岸賈決電斬草除根,限令三天之內,倘無人獻出趙氏孤兒,就盡將將國中同庚嬰兒殺絕。程嬰為拯救舉國無辜嬰孩,一捨生命冒認“藏孤”之罪,並由程嬰出首告發。屠岸賈果然信以為真,殺了杵臼和假孤。程嬰則由此得到信任,帶同趙氏孤兒,寄居屠岸府中,苦心撫育。至十六年後,遂痛越劇趙氏孤兒中莊姬公主的造形
訴前情,使孤兒大徹大悟,滅了權奸,報了家仇,孤兒母子喜慶團圓。
[考釋]劇本改編:陳英飛、林劭賢、鄭文風。80年代,廣東潮劇院一團演出。
其他劇種
《趙氏孤兒》其他劇種還有:秦腔、話劇、豫劇、曲劇、越劇等。
新編書籍
新編書籍《趙氏孤兒》,作者金海曙。詳細資訊請參閱《趙氏孤兒》[文學作品]
改編作品
著名法國文豪伏爾泰於1753~1755年對《趙氏孤兒》進行改編成為新劇本,名為《中國孤兒》,1755年8月20日開始在巴黎各家劇院上演,盛況空前。隨後,英國諧劇作家默非又根據伏爾泰及馬約瑟的本子,重新改編了《中國孤兒》,在倫敦演出,引起極大的震動。所改編的《中國孤兒》,其故事情節與《趙氏孤兒》有所不同,但基調大致一致。王國維在《宋元戲劇考》中,把《趙氏孤兒》與《竇娥冤》並列,稱之為:“即列之於世界大悲劇中,亦無愧色也。”還有人把它同莎士比亞的傑作《哈姆萊特》作比較,由此可見《趙氏孤兒》影響之大。
《趙氏孤兒》是一部傑出的悲劇。其全名為《趙氏孤兒大報仇》,又名為《趙氏孤兒冤報冤》。譯者是法國傳教士馬約瑟,他於1731年在廣州把《趙氏孤兒》譯成法文,原作是元代紀君祥(一說為紀天祥)所作,法譯本取名為《中國悲劇趙氏孤兒》,1734年巴黎《法蘭西時報》、翌年《中華帝國志》先後刊發,在歐洲引起巨大的反響。伏爾泰就是以馬約瑟神父的法文本為素材創作出《中國孤兒》的。《趙氏孤兒》是傳入歐洲的第一部中國戲劇。《趙氏孤兒》播傳世界有賴於伏爾泰對《趙氏孤兒》的改編。
伏爾泰為什麼要改編《趙氏孤兒》?有的說,伏爾泰“沒有接受高等教育,見識不廣,對《趙氏孤兒》的改編是獵奇之所為。”此言失於偏頗。
《趙氏孤兒》劇情曲折多變,矛盾衝突尖銳,人物性格鮮明。劇中描寫的勇士程嬰、韓厥、公孫杵臼等,儘管身份不同,地位有異,但自我犧牲的壯烈精神同樣震撼人心,他們一個個大義凜然,視死如歸,正如《史記》所言:“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成,不愛其軀。”其品德,扣人心弦,具有強烈的感染力。程嬰是貫穿其中的主要人物,刻畫得栩栩如生,深刻動人。他從知恩酬報到拯救無辜,從撫養孤兒到忍辱向仇人獻媚。
伏爾泰改編《趙氏孤兒》並非出於一時心血來潮,也絕非所謂“獵奇之所為”。從伏爾泰在劇本題目下著意所加“根據孔子的教導,改編成的五幕劇”一行文字中,可以看出其中的原因有三:
根據孔子的教導之一,就是無徵不信,“述而不作”(《論語·述而》),也就是不憑造作,保持歷史的真實性。伏爾泰編劇有一條宗旨,那就是“以前世歷史事實感召後世人為力”。他非常講求“以真實的歷史事實感人”。將中國題材引入戲劇創作是出於他對中國歷史文化一貫的關切和嚮往。歐洲諸國喜歡收藏中國文物,其宮廷內外出現了一種對“中國風尚”的特殊嗜好,而這種“東方趣味”風行的跡象已為伏爾泰親眼所見。當時,來自中國的絲綢布料早已成為貴族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奢侈品,中國也因此在歐洲獲得了“絲綢之國”的美譽。在悠長的歲月中,中國的典籍、火藥、煉丹術、造紙術、航海術、雕版印刷術、建築技術、醫學等通過“絲綢之路”傳入西方。法國學者莫里斯·羅賓曾這樣寫道:“在古代歐洲和啟蒙運動時代的西方,中國簡直無所不在。”這股由法國興起的“中國風”,隨著啟蒙思想的傳播在歐洲大陸愈演愈烈,“中國興味”正是歐洲人趨之若鶩的時代風尚。伏爾泰在這股勁吹的“中國風”之中,了解和熟悉了中國,並極力推崇中國的傳統哲學,曾說:“世界的歷史始於中國。”由此萌發了創作反映中國歷史文化的戲劇的心愿。正在尋訪題材之時,讀到了《趙氏孤兒》的譯本,並認定,“此為具有歷史真實性及其感染力的好劇”。
同名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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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考辯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以下簡稱《趙世家》)載,趙氏先祖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曾遭族誅之禍,趙朔遺腹子趙武在公孫杵臼和程嬰的佑護下僥倖免禍,後趙武長大,依靠韓厥等人的支持恢復了趙氏宗位。這個歷史故事在宋元之際被改編成劇本“趙氏孤兒”,從此廣為流傳,幾乎婦孺皆知。但此事具有多少真實成分?學者們的看法並不一致。萬斯大《學春秋隨筆》認為:《趙世家》所載“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合之《左傳》所載,確為可據。蓋當時因(莊)姬譖討同、括,遂並治弒靈一獄,追論趙盾,欲滅其家。武方幼稚,從母匿公宮倖免。”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依據《左傳》宣公二年所記又認為:“趙盾以趙括為公族大夫,為趙氏宗族之主,此時趙括被殺,趙氏宗族祭祀隨之廢棄,故後文韓厥有‘無後’之語。以前趙武依趙括,括被殺,無所依歸,只得隨母在舅父家畜養。”楊伯峻不贊成萬斯大、沈欽韓的觀點,稱:“此兩說似均難足信”,並進一步說:“《趙世家》記載趙氏被滅與趙武復立,全采戰國傳說,與《左傳》、《國語》不相同,不足為信史”(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成公八年(前583)條。又,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二三晉景公三年條亦認為,此事“妄誕不可信,而所謂屠岸賈、程嬰、杵臼,恐亦無此人也”云云。)。《山西師大學報》1987年第2期所刊楊秋梅《“趙氏孤兒”本事考》也提出了一些富有啟發意義的新看法,但仍有可商榷之處。萬斯大、沈欽韓認為趙氏孤兒一事疑信參半,楊伯峻先生認為是全采戰國傳說。為了弄清其中真相,還其歷史本來之面目,有必要對史籍所載趙氏族誅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與考訂。
第一,關於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的時間
《趙世家》、《史記》卷四四《韓世家》(以下簡稱《韓世家》)稱屠岸賈滅趙氏家族一案,是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十五年後,亦即晉景公十七年(前583)。又復立趙孤兒趙武。但《春秋》、《左傳》、《史記》卷三九《晉世家》(以下簡稱《晉世家》)等所記不同。《春秋》魯成公八年載:“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同年條記載此事更為具體,其云:
晉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於晉侯,“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後,為善者其懼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原、屏即趙同、趙括,武即趙武,成季、宣孟即趙衰、趙盾。《左傳》並記趙同、趙括被殺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時間更加具體。《晉世家》景公十七年條稱:“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盾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絕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晉景公十七年條亦載:“復趙武田邑。”可見,趙氏族誅的時間,是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而非三年(前597)。並且,在晉景公四年至六年(前596—前584)之間,趙氏家族成員活動見於史籍的頗多。《左傳》宣公十五年(晉景公六年,前594):“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魯成公三年(晉景公十二年,前588):“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為卿。”魯成公四年(前587):“晉趙嬰通於趙莊姬。”魯成公五年(前586):“原、屏放諸齊。”“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盟於垂棘。”魯成公六年(前585):“趙同、趙括欲戰”。(《春秋左氏傳》)趙括、趙旃為卿亦見於《晉世家》景公十二年(前588)條。這些記載均說明,趙氏族誅不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之前。
也許有人會對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同在一年之內表示懷疑。的確,趙氏族誅,其田邑轉賜祁氏,趙武復立,又恢復原田邑,這期間需要一個過程。趙同、趙括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被殺,那么,僅在半年時間內就完成這個循環似嫌太短。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在成公八年條推測:“據《趙世家》,韓厥勸晉景公復立趙武,應在兩年後的景公患病時。”楊先生之所以作出如此推斷,是因為《趙世家》敘趙氏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被殺後,“居十五年(亦即晉景公十七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即趙武)”。(《史記》卷四五《韓世家》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無後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又,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二三條亦認為:“景公病祟而卒,在十九年,《晉世家》所記是也。”)而據《左傳》魯成公十年(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年)和《晉世家》所記,(《左傳》成公十年稱,晉景公“夢大厲,被發及地,搏膺而踴,曰:‘殺余孫,不義,余請於帝矣!壤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於室。”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於“殺余孫”下注稱:“當指八年(魯成公八年,晉景公十七年)晉侯殺趙同、趙括事。晉景公所夢見之惡鬼,應是趙氏祖先之幻影。此孫為廣義後代也。《趙世家》記此事,雲‘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以夢境為卜兆,與《左傳》有所不同。但‘大業之後’亦指趙氏祖先。”景公此夢與趙武復立有關,其既在十九年,趙武復立當然亦在此時。)景公這次大病也是在十九年(前581),並非是十七年(前583),故推斷趙武復立應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筆者贊成楊伯峻先生的這一推斷。
第二,關於趙氏族誅的原因
《趙世家》、《韓世家》認為,司寇屠岸賈為了追究晉靈公被殺一案,其“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對於此記,這裡有三點需要辨明。
首先,屠岸賈其人。據《趙世家》,屠岸賈於晉靈公時得寵,景公時任司寇。從他敢於不請而擅誅趙族,且不受責罰的情況來看,似應是專擅國政的權臣。但《晉世家》靈公、成公、景公時期的全部記載卻對他不置一詞,且《春秋左傳》也從未提及他,更不要說他率領諸將討趙氏了。據《左傳》及《晉世家》,至少在晉景公十七年之前,晉國勢力較大的卿大夫是欒氏、韓氏、郤氏、趙氏。如若屠岸賈處權臣重位,《左傳》及《晉世家》不應遺漏如此,至少在記述晉國的一些重大事件中應有所披露。
其次,導致趙氏族誅的直接原因。前引《左傳》:“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於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國語·晉語六》記韓厥語亦稱:“昔吾畜於趙氏,趙孟姬之讒,吾能違兵”。(《左傳》魯成公十七年所載韓厥語,《國語·晉語九》所載智伯語同。)按趙莊姬為晉成公女,趙朔妻。趙嬰即趙嬰齊,亦作樓嬰。所云“趙嬰之亡故”,指趙嬰齊被趙同、趙括流放致死一事。《左傳》魯成公四年(前587)稱:“晉趙嬰通於趙莊姬。”《左傳》魯成公五年(前586)條又接書:
原、屏放諸齊。嬰曰:“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不聽。嬰夢天使謂己:“祭余,余福女。”使問諸士貞伯。貞伯曰:“不識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禍淫。淫而無罰,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趙嬰齊是趙衰之子,與趙同、趙括是同母兄弟,與趙朔父趙盾是異母兄弟。(《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趙嬰通於趙莊姬”,這是夫叔與侄媳通姦,屬於亂倫行為,因此,趙嬰齊遭其二兄的放逐並致死;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謀亂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趙莊姬另有其它謀慮的可能。(鑒於趙氏宗族內部嫡庶地位的變化,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認為,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作亂,置其於死地,除了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之外,還有為親生子趙武恢復宗位的奪嫡用意,甚至這一用意又可能是她誣告的真實動機。果真如此,則趙同、趙括被殺實質上又是趙氏內部圍繞著族權而展開鬥爭的結果。當然,這僅僅是一種推測。)只不過這是筆者針對爭奪趙氏宗位問題的一種推測而已。
趙莊姬誣告僅僅是趙氏族誅的起因,而以欒氏為首的諸卿反對勢力的傾軋,則是致命趙族的重要因素。趙嬰齊所謂:“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550)也說:“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這都表明在晉國內部趙氏與欒氏不僅存在矛盾,而且早已尖銳化、表面化,大有一觸即發之勢。當趙莊姬向晉景公誣告趙同、趙括之後,欒氏、郤氏便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於是促成了晉景公對趙同、趙括家族的誅殺。欒氏、郤氏甘願提供偽證,實質上是借刀殺人,以此達到排擠趙氏的目的。我們知道,晉景公時期,勢力較強的卿大夫有荀氏、士氏、欒氏、郤氏、韓氏、趙氏等。其中,將中軍者多執國政。自晉景公十三年(前587)“欒書將中軍”之後(《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他兩次率師伐鄭,一次救鄭,一次侵蔡(《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成為晉國的主要決策者之一,他和郤氏對晉景公誅殺趙族顯然起了重要作用(《左傳》魯成公八年條:“韓厥曰:‘昔吾畜於趙氏,孟姬之讒,吾能違兵。’”楊伯峻注曰:“當時晉侯、欒氏、郤氏,皆滅趙氏,韓厥雲獨我不肯以兵攻趙氏。”)。如果說在晉景公滅趙氏事件中,有某個人起主要作用的話,那么,這個人只能是欒書而非屠岸賈。
再次,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是否同時而死?如上所引,《春秋》、《左傳》、《晉世家》、《國語》等,均言晉景公誅殺的對象是趙同、趙括。《左傳》又記趙嬰齊死於此前的魯成公五年(前586)。趙朔死於何時?史無明文。但他見於史籍的活動,有年代可考的是晉景公三年(前597),即“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而至景公十一年(前589)又為“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楊柏峻注曰:“此時趙朔或已死,故以當時下軍佐欒書升任。”另,《左傳》魯成公四年(晉景公十三年,前587)記有趙嬰齊與趙莊姬私通一事,並且次年趙同、趙括為此事制裁趙嬰齊時,未見趙朔出面,何況《左傳》又稱朔妻為“趙莊姬”,“莊”即為趙朔謚,均證趙朔此前已死。(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成公四年。)總之,趙朔死於趙同、趙括被殺之前,屬於正常死亡。故趙朔、趙同等叔侄四人不可能死於同一時間。
既然他們四人並非同時而死,趙朔之子趙武又安然無恙,就進一步說明,所謂趙氏族誅,實際上是指趙同、趙括兩個支族的被殺。韓厥“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後”一語,是指趙氏沒有嫡傳的繼承宗子而言,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子孫留世,起碼他知道趙朔之子趙武尚存。又,我們還知道,趙武之孫趙簡子時曾擊敗邯鄲大夫趙午(亦稱邯鄲午)。趙午即趙氏另一支族趙穿的子孫(孔穎達《春秋左傳註疏》所引《世族譜》。)此事亦證趙穿一支沒有受到“族誅”的影響。可見,趙氏族誅並不是趙氏整個家族的全部被殺,而遭誅難的是趙氏嫡傳正宗一支。
第三,關於趙朔與程嬰的關係按《趙世家》,趙朔是趙盾之子,他有“客曰公孫杵臼,”並有“友人程嬰。”朔被殺,程嬰和公孫杵臼商議如何保護趙朔孤兒脫險,最後決定由程嬰告假密,於是便有公孫杵臼和假“孤兒”被殺一事。後來,孤兒趙武復立,“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臼杵’”。程嬰既是趙朔友人,其“下報”的對象應是趙朔,而且《趙世家》也特別表明趙朔與程嬰是友人關係,並未言及同趙盾的關係。所言“下報趙宣孟”,似不合常理。由此可見,《趙世家》敘事自相矛盾。有關程嬰、公孫杵臼的矛盾記載還不止於此。《漢碑集釋》所收《畫像孔子等字題字》稱:“程嬰、杵臼,趙朔家臣。”這裡卻說程嬰也是趙朔家臣。《元和郡縣圖志》卷一二河東道絳州太平縣條:“晉公孫杵臼、程嬰墓並在縣南二十里趙盾墓塋中。”公孫杵臼、程嬰墓均在趙盾墓塋,似又說明二人與趙盾有從屬關係,或者說此二人是盾、朔兩代的家臣。
第四,關於趙莊姬和趙武《趙世家》稱,趙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趙氏族誅時,“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趙公宮……居無何,而朔婦免(娩)身,生男。”所生男即後來的趙武,《晉世家》稱他是“趙庶子”。按史稱趙莊姬為晉成公姊,前人早已懷疑,《春秋左傳注》成公四年(前587)條注曰:
《趙世家》雲“趙朔妻成公姊”,則趙莊姬為晉文公女。據僖公二十四年傳,趙衰所妻乃文公女,若如司馬遷所言,趙朔亦娶文公女,則祖與孫各娶一姐一妹,不合情理。賈逵、服虔均以趙莊姬為成公女,較為合理。司馬遷或者誤采戰國時異說,梁玉繩《史記志疑》謂《史記》有誤字,亦必然。《新序·節士篇》亦謂“趙朔妻成公姊,”可見說或有自。
賈逵、服虔、梁玉繩、楊伯峻均傾向於莊姬為成公女,有道理。至於說趙武於趙氏族誅時生於景公宮中,亦不能成立。據前引“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於宮中”,《國語·晉語九》引郵無正語曰:“昔先主文子(趙武)少釁於難,從姬氏於公宮。”又,趙朔死於魯成公二年(晉景公十一年,前589)之前,均證趙朔子趙武早已出生。那么,何以稱趙武為庶子呢?這要從趙氏家族內部的嫡庶地位變化談起。趙武的父、祖、曾祖分別是趙朔、趙盾、趙衰。《趙世家》稱,趙衰始事晉文公重耳,重耳即位前,“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返國。……晉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嫡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所云“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所記同,《晉世家》則為長女妻重耳,少女妻趙衰。《趙世家》說趙衰從重耳出亡之前既已娶妻生子,返國後前妻迎還翟妻,並以狄妻所生子趙盾為嫡嗣。《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文公元年,前636年)卻言趙衰返國後:“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余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子余,趙衰字。趙同、趙括、趙嬰齊三兄弟因各食邑於原、屏、樓三地,故稱原同、屏括、樓嬰。《趙世家》說趙衰娶趙姬是在隨重耳出亡之前,《左傳》說在其後,究竟二說誰對?楊伯峻認為:“趙姬之言,‘得寵而忘舊’,說明趙衰之得已在叔隗(即出亡後所娶翟妻,趙盾生母)後,趙盾卒於魯宣公七年八年(前602—601)之間,而魯成公五年(前585)原同、屏括放嬰齊,魯成公八年(前583)晉討趙同、趙括,似趙姬三子皆幼於盾”。(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楊先生傾向於娶趙姬在後,今采其說。據之,趙盾生母本是狄人,而趙姬是晉文公女,理應為趙衰正妻⒃,(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所生子應繼趙宗,但因趙盾具有才幹,加上趙姬謙讓,才被立為嫡子,成為趙氏的宗主繼承人。趙衰死,他代父執政,先後立晉靈公、成公,是晉國最有勢力的卿大夫。
晉靈公死後,趙氏家族的地位又有提高,其內部的嫡庶地位也有變化。《晉世家》成公元年(前606)記:“賜趙氏為公族”,(《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所記同,但是於晉靈公十四年。)《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十四年,前607)條稱:“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而為之田,以為公族。……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狄人也。’公許之。冬,趙盾為旄東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按公族,楊伯峻先生有解釋:“公族有二義,凡公之同姓子弟曰公族,此廣義之公族。……公族大夫亦省曰公族,此狹義之公族”。(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二年條。)上引公族顯系狹義。晉君姬姓,趙氏以異姓躋身公族大夫,故稱“賜”。這是趙宗地位提高的標誌。同時,趙宗內部嫡庶關係起了變化。趙盾大概有感於嫡母趙姬的賢讓,也有可能受到“兄終弟及”習慣的影響,提出以異母弟趙括為公族大夫,繼承趙宗,自己則降為“旄東之族”。楊先生認為,旄東之族即餘子、公路,是嫡子之外的支庶子弟,趙盾從此“以餘子自居而以正卿兼掌旄東之族”。(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二年條。)是則趙盾又由嫡子降為庶子,由大宗降為小宗。
趙氏內部嫡庶關係的變化,似乎並未影響趙盾、趙朔父子在政治上的地位。《趙世家》稱趙盾在晉成公時仍然“任國政”,“晉景公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晉景公時,趙朔任職仍高於其叔父趙括。晉景公三年(前597)晉楚之戰,“荀林父將中軍,先谷佐之,士會將上軍,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此條記載便是明證。晉景公十二年(前585)趙括才列為卿,(《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這時趙朔可能已死,趙括作為宗主和卿大夫,在趙族內部終於確定了族權和政權方面的優勢。正是由於宗族內部嫡庶關係和政治地位的改變,趙朔死後,年幼的趙武已無緣繼承祖父曾經獲得過的權力優勢,所以他只能列入“庶子”之類,故稱“趙庶子趙武”。後來,大概是因為屬於“庶子”,又由於同晉景公的親緣關係,他才躲過這場族誅之難,還由於韓厥的幫助,重新繼承趙宗,趙氏勢力才又興旺發達起來。除上述分析之外,細讀《趙世家》,還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即對趙簡子以前趙氏先祖中衍至簡子之父趙景叔,出現的名字起碼涉及有二十多代,但這段先祖史所記的總字數只有二千多,而趙氏族誅一事則占了一半的篇幅。趙朔之前和之後,敘述都非常簡單,而唯獨這個事件的故事性極強,整個事件的過程、人物的對話詳細而生動,這也不能不使人懷疑它的真實性。當然,如此生動的描述離不開司馬遷的如椽妙筆,但這決不是司馬遷的憑空臆造,顯然是對趙氏後代有關這段歷史傳說的剪裁加工。
綜上所述,可以斷言,所謂“趙世孤兒”云云,純屬子虛烏有,我們同意楊伯峻先生“全采戰國傳說”的判斷,但趙氏曾遭族誅一案則確有其事。經過以上辯證,對此案可作如下概括:
(一)趙氏族誅事件,發生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趙武復立,可能是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因此,《趙世家》所言實誤。
(二)趙氏族誅的範圍可能限於趙同、趙括兩個支族,趙嬰齊一支是否受到株連,不明。但起碼趙朔及其後代(即趙莊姬所生子女)未受波及。
(三)趙氏族誅起因於趙莊姬的“讒言”,但更主要的因素是欒氏、郤氏勢力的排擠和傾軋。
(四)趙武復立主要是依靠韓厥的支持,韓厥:“昔吾畜於趙氏,”表明在晉國的政治活動中;韓、趙二氏的聯盟有著深厚的歷史基礎)。(《國語》卷一一《晉語五》:“趙宣子言韓獻子於靈公,以為司馬,”亦可見趙盾與韓厥關係。)
最後需要指出,由於文獻資料的限制,我們對趙氏族誅一案所知甚少,但上述辨析仍然有助於我們從客觀上加深對晉國政治史的認識。人們熟知,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社會大變革、大動亂的時代,在當時社會政治舞台上主要有三大勢力,即周天子為首的周王室,各國諸侯為首的公室和各國內部的卿大夫。這三種勢力之間,各諸侯之間,以及各國內部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分化和組合,構成了當時新舊貴族之間展開鬥爭的基本格局。這些矛盾和鬥爭,在春秋時期的各個階級表現不盡相同。初期主要表現為周王室同諸侯之間的矛盾;中期主要表現為各諸侯之間的矛盾;後期主要表現為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在晉國,卿大夫同晉公室、卿大夫之間的矛盾鬥爭尤為明顯。晉文公時期稱霸中原,這既是對諸侯鬥爭的勝利,也是對周天子權威的進一步削弱。晉文公之後,隨著私家勢力的發展,卿大夫對晉公室的矛盾、卿大夫之間的矛盾日益紛繁複雜,錯綜交織。晉景公時期趙氏族誅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發生的。趙氏族誅,這固然存在著晉公室抑制卿大夫勢力的意圖,而欒氏集團的排擠卻是這場鬥爭的最深刻背景。可以說,趙氏族誅是晉國內部卿大夫各集團之間矛盾的一次公開衝突,也是晉國政治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如果說六卿專權、三家分晉是卿大夫同晉公室舊貴族的鬥爭所致,那么,趙氏的一度族誅以及欒氏、郤氏、范氏、中行氏、智氏等諸侯集團的覆滅,則是卿大夫之間互相傾軋、矛盾激化的必然結果。
春秋時,晉國的大將軍屠岸賈陷害了忠臣趙盾,在他的慫恿下,晉國國君下令抄斬趙氏滿門。一夜之間,趙盾全家上下總計三百餘口被屠殺。趙盾的兒子趙朔的夫人莊姬公主是國君的胞妹,幸免於難,被送回內宮居住,此時她已懷有身孕。幾個月以後,莊姬公主生下一個男嬰,取名趙武。屠岸賈下令封鎖內宮。莊姬公主以看病為名,把趙家的摯友程嬰召進內宮,請求程嬰救趙武出宮。程嬰把趙武放進藥箱準備帶出宮門。守將韓厥十分感佩程嬰的正義,便放走程嬰和趙武,自己拔劍自刎。為了斬草除根,屠岸賈宣布把全國半歲以內的嬰兒全部殺光。為了保全趙武和晉國所有無辜的嬰兒,程嬰與公孫杵臼商議:程嬰獻出自己親生兒子代替趙氏孤兒,公孫老人頂替救孤藏孤的罪名,然後由程嬰親自去向屠岸賈告發。屠岸賈聽信了程嬰的舉報,殺死了公孫老人和“趙氏孤兒”。此後,程嬰承擔著賣友求榮的罪名,將趙武培養成一個文武雙全的人,並讓趙武認屠岸賈為義父。當陳嬰將真相告訴了趙武后,在守邊歸來的大將軍魏絳的鼎力相助下,趙武殺死屠岸賈。此後,趙武主持晉國國政,使晉國基本保持了霸主地位。再後來,趙武的三世後人趙襄子,與魏、韓三分晉國,創立了趙國。而山西盂縣藏山,相傳是當年藏匿趙武的地方。不絕人祀,就是不要斷絕人家的香火,讓那些即使是亡國的人也可以有塊地方生存,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這種觀念在春秋戰國之前盛行。於是,周滅商後,商朝王室被允許遷往宋地居住。這些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不絕人祀,與網開一面有相同的含義。這是我們祖先的善念,是我們的傳統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的根源所在,是一種氣度和氣魄。
新趙氏孤兒
冤假錯案導致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趙作海,男,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被稱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趙振晌失蹤後發現一具無頭屍體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趙振晌回到村中,5月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系一起錯案,宣告趙作海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1999年案發後,趙作海的妻子趙曉啟(音)當時也被當地公安羈押。趙作海夫婦生了四個孩子,三男一女。當時大兒子僅十五六歲,最小的兒子只有6歲。趙作海被判刑後,迫於生計,趙曉啟改嫁給附近高辛鎮劉莊村的劉本雲,並帶走了女兒和小兒子。
趙作海的孩子中,大兒子和二兒子留在了趙樓村,由本家和親戚照顧,趙作海夫婦分到的9畝地,也交給別人種,代種的人每年供糧食給兩個孩子吃。趙樓村距劉莊村不遠,二兒子經常過來看望母親。
大兒子讀到國小畢業,二兒子讀到國小三年級就輟學了,女兒則一直沒有上學,小兒子也是國小沒畢業就輟學了。前幾年女兒出嫁到安徽蒙城縣,而弟兄三人都沒有娶媳婦。
感人動天“緋聞女友”撫養趙氏孤兒
在趙作海一案中,有一個女人被牽扯進去。這個女人被當地一些人作為趙作海與趙振晌的“緋聞女友”。
當年的判決書“認定”,12年前,趙作海與趙振晌因為這個女人而“爭風吃醋”打了起來,事後,趙作海將趙振晌殺害。趙振晌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仍然認為趙作海與那個女人有私情。而趙作海昨天接受採訪時,一談到當年這場“情感風波”就情緒激動,不願意再談什麼。
記者昨天發現,當趙作海12年後第一次出現在家鄉人面前時,這個女人毫不忌諱地當眾與趙作海談了一個多小時。
這個女人名叫杜金燕,今年39歲。杜金燕是甘肅人,15年前嫁給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的趙某,並先後生下了兩個孩子。在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杜金燕堅決否認自己與趙作海有“私情”。之所以當年承認“私情”,也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而在趙作海悲劇發生後,杜金燕與丈夫也做到了一對常人夫妻難以做到的義舉:將趙作海的兩個孩子接到家中生活。
趙作海共有4個孩子,3子1女,趙作海被抓後,妻子與趙作海離婚,並帶走了兩個年齡最小的孩子(1子1女),而將年齡較大的兩個兒子留在趙家,讓他們自己照顧自己。而那時,趙作海的大兒子還不到15歲,根本無法自立。
危難時刻,杜金燕站了出來。她說服丈夫,將兩個孩子接到自己家中。作為一個外地女人,加上案件發生後當地人都認為杜金燕與趙作海“不清不白”,夫妻倆尤其是其丈夫,面對別人的閒言碎語,壓力之大可想而知,但他們從沒有退縮。
直到今天,當趙作海的冤情終於得到昭雪時,人們不禁對杜金燕一家人另眼相看。杜金燕說:“我被戳了十多年的脊梁骨,直到現在,還有人在懷疑我,往我身上潑髒水,但時間將最終證明,一個清白的人,永遠都是清白的。”